一、《工作措施》出台背景和过程
2024年2月,省州相继下发了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云政发〔2024〕7号)、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》(红政发〔2024〕3号),为落实省州文件精神,制定本《工作措施》十分必要。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,县发改局牵头商县级有关部门,结合红河县实际,起草了《红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》,2024年3月15日报请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。
二、主要内容
本《工作措施》共20条。
一、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。县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,用于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。接续谋划储备500万以上重点项目不少于150个。2024年,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%,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65%以上。
二、更好激活有潜能的消费。鼓励企业开展各类促销/促消费活动。壮大数字消费,大力发展数字商贸、数字文旅、数字物流等应用场景。2024年,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%,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分别增长12%、15%、16.2%、14.4%。
三、努力拓展有质量的外贸。建设跨境电商园,开展跨境电商业务,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新增5—7户,力争完成跨境电商进出口额0.25亿元。探索实施替代种植项目。力争实现我县外贸进出口总额0.7亿元,外贸市场主体增加到5户。
四、持续推动农业提质增效。分品类分梯次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,扩大绿色、有机、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,力争新认证登记“两品一标”农产品3个以上。2024年,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%以上。
五、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。县级财政安排30万元,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新建投产纳规。启动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,优化土地、能源、资金、政策等要素配置。2024年,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9亿元,增加值增长10%。
六、支持建筑业提升竞争力。优化资质资格管理,指导企业做好资质申报工作,鼓励企业资质升级。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强银企对接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,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,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。2024年,力争本地建筑业产值增长14%以上。
七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,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。紧抓节假日,推出特价房源,促进房地产销售。
八、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提质。聚焦重点行业,大力发展咨询评估、法律服务、会计审计、人力资源、知识产权等商务服务业。推动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。积极发展银发经济,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。
九、更好支持文旅业创新发展。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,打响“云上撒玛坝、醇情哈尼人、江外建筑大观园”文旅品牌。重点培育2家等级旅游民宿,力争培育新业态企业2家。2024年,力争接待旅游人数达到200万人次、旅游总收入突破22亿元。
十、不断增强能源保障能力。加快推进红河县大多科、大白能光伏新能源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并网送出线路工程建设,力争八月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;继续抓好红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,实现年度3.5万千瓦并网发电。
十一、健全和完善物流运输体系。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,完成建设13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和44个村级物流配送点,形成县域物流分拨中心为枢纽,乡镇、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为末梢的物流服务体系。
十二、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。持续开展全县招商引资“比学赶超”专项行动,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乡镇和部门按《红河县投资促进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及奖励办法》进行奖励。2024年,力争全县省外产业到位资金增长20%以上,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%以上。
十三、着力壮大经营主体队伍。加大“四上”企业培育力度,推进“个转企、企升规”,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。2024年,新增“四上”企业9户以上,总量突破50户。
十四、着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。坚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,加强与企业“面对面”常态化沟通交流。每月开展一次“政企面对面”活动,开展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。2024 年,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60%以上,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55%以上。
十五、着力做大做强园区经济。积极申报州级工信产业集聚区——“红河县工信产业集聚区”。打造由石膏产业、绿色生物资源加工产业、农特产品加工物流产业三个片区汇集而成的产业集聚区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盘活产业集聚区闲置标准厂房,充分发挥闲置厂房的作用。
十六、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。围绕《红河县贯彻落实< 云南省县(市、区)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>工作方案》,有针对性地锻长板、补短板,提高县域发展质量,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比学赶超、争先进位。按照“一县一业”的原则抓好主导产业,培育壮大实体经济。
十七、突出做好稳就业促增收。2024年,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人以上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保持在13.4万人以上。到2024年底,力争全县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42%以上,工资性收入、财产净收入持续稳步提升,转移净收入力争接近全州平均水平。
十八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。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,切实做大做强支出规模,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。落实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政策。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,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。全面落实支持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。
十九、更好发挥金融政策作用。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加大对科技创新、绿色转型、普惠小微、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。2024年,力争全县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4%、3.5%。
二十、注重强化政策协同。强化政策统筹,加强协调配合,做好政策一致性审查,审慎出台收缩性政策,确保同向发力、形成合力。围绕年度经济工作重点,系统抓好政策解读、亮点宣传和形势解析。坚持每月定期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调研督促,每季度召开稳增长促发展专题调度会,唱响经济“光明论”。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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